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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市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对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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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第一召集人:易中强(副市长)召集人:方国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成员:沙向雄(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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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14日江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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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0日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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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吴晓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根治欠薪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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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小汽车定编和使用管理工作,纠正不规范配备、使用小汽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共同防止、遏制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我市将对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进行检查。一、检查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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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我市的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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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我省全面推进实施《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打造“三大千亿”产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千亿造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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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产品出口搭建平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二、积极鼓励扩大进口(五)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企业利用好相关政策,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等进口。支持重要物资进口,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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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江发[2002]9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市直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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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自主创新工作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发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我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持续进行研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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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加快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建设,规范运作和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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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门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合理调控资产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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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江门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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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和管理,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发〔2007〕14号)、《关于切实做好土地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2007〕60号)、《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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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市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门市政府投资,是指在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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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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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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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市政府第十六届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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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十六届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0日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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