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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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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江门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江门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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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江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江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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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七日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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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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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根据《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办发[2002]11号)、《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为提高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开的时效性,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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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10〕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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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近期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办明电[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近期在我市接连发生了“1.23”开阳高速公路恩平大槐路段特大交通事故和“1.24”新会崖门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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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市直各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补充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七月十一日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补充意见市劳动保障局2007年6月6日为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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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市直各单位:根据《印发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7]71号)的规定,市政府从2007年9月1日起调整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市政府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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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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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为切实压减“文山会海”,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政府工作优质高效运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和加强会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办文质效,减少“文山”(一)求真务实,确保公文的严肃性。1、增强公文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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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扩大各市、区管理权限相关工作,实现行政管理体制重心下移,减少管理环节,充分调动各市、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一批审批事项下放、委托市辖各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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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粤办明电[2005]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省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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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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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八日江门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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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二月十七日江门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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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六日江门市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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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县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江门市县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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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近年试行市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实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年票的征收和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对《江门市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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