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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市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江门市市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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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江门市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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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县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江门市县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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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省政府下放给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市(区)管理调整项目表》业经市政府十二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省下放给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市(区)管理调整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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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市人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议案办理的要求,市政府于2009年2月中旬组织三个考评检查组,通过“听(工作汇报)、查(台帐资料)、会(座谈会)、看(实地察看)、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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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市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实施办法》(江地税发[2002]185号)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实施办法(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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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清理处置我市历史闲置土地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全面清理处置我市历史闲置土地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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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近年试行市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实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年票的征收和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对《江门市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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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电子游戏机赌博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江门市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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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洗砂管理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依职能开展砂石“开采、运输、泡洗、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监管。打击水上洗砂,坚持定期执法与机动执法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部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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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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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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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各项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粤府〔2014〕60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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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江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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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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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十六届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0日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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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弘扬侨乡文化,经市政府同意,现重新公布江门市区历史建筑名录(第一、二批)和新公布江门市区历史建筑名录(第三批),请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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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第三批试点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日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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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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