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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和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市委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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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2022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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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6日2023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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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政府侧流程再造工作任务(第四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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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有关单位:为持续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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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广东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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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和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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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债务的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0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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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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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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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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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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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5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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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7日江门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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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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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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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四届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海洋渔业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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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9日2015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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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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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现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6日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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