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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运营与使用,完善市区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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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2021年排名全省第3;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8.22%,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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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市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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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连续五年优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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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和开放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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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0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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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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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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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江门市系统推进流程再造打造湾区服务高地工作方案》,我市对江门市政府侧流程再造工作任务(首批)进行了优秀案例评选。从评选情况看,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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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江门市粮食节约减损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8日江门市粮食节约减损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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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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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6日(本文有删减)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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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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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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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市区天然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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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六届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日江门市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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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侨务强市建设工作纲要(2015-2020年)》业经市政府十四届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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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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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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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府〔2017〕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市(区)人民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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